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彩多多2023-01-31 16: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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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端需求提升叠加优惠促销活动 节前白酒市场销售明显回暖******

  记者 王 鹤

  见习记者 冯雨瑶

  2023年农历新年的脚步越来越近,作为春节送礼的“硬通货”,近期白酒终端销售回暖明显。1月11日,《证券日报》记者走访北京地区多家烟酒店及商超了解到,不少白酒品牌已推出优惠促销活动。

  1月11日,《证券日报》记者来到北京市海淀区某商场地下商超的酒水专区发现,不少白酒品牌已推出优惠、促销活动。

  “今年大家返乡过节意愿强烈,到店购酒的人明显增多,我们要紧抓这个时间节点推动白酒销售。”该酒水专区相关工作人员对《证券日报》记者表示,“货架上的多数白酒品牌都有折扣,节前购买很划算。”

  广东悦品汇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钱永胜告诉《证券日报》记者:“进入1月份,人们的购酒需求明显增加,渠道端库存已较之前消化掉一些。”

  随着终端销售回暖,多家券商判断白酒行业预期向好。

  国泰君安发布研报称,对白酒消费修复更加乐观,叠加宏观政策红利有望助力消费振兴,白酒“开门红”平稳推进。

  国金证券研报表示,从动销看,负面因素在消除,春节返乡情况好于预期。从场景看,春节走亲访友的送礼需求恢复确定性最强,宴席、企业年会部分推迟至年后,实际春节受益时间拉长。从业绩端看,春节地产酒回款目标、进度基本与往年相当。

  二级市场上,此前经历深度调整的白酒板块也迎来一轮估值修复。业内认为,春节假期白酒市场预期向好,有望继续推动行业上行,预计高端品牌以及终端动销较好的地产酒品牌最为受益。

  在白酒业向好预期下,春节前不少白酒企业打响“营销战”。贵州茅台于近期推出了“元宇宙+酒”的营销模式,在兔年茅台生肖酒上线之际,同步在其数字平台上线同款数字藏品。新年伊始,五粮液在全国48个城市举办以“和美五粮液幸福中国年”为主题的团圆宴,并通过核心大单品——第八代五粮液焕新包装的重磅动作,抢滩元旦春节旺季营销。

  不过,业内普遍认为白酒行业修复尚需时日。“今年春节期间白酒消费会有明显提升,但受到经销商库存压力较高影响,市场或仍以消化库存为主。”酒业人士、武汉京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肖竹青对《证券日报》记者表示。

  2022年以来,受多重因素影响,白酒渠道端库存压力加大。据部分地区经销商反馈,当前虽然白酒行业迎来旺季,但仍无补货需求,还处于观望状态。

  对此,肖竹青表示:“在经济回暖、市场预期好转的背景下,预计今年中秋节后白酒业会回归正常。”开源证券也预计,至2023年中秋可将渠道库存去化到自然状态。

@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“坑”******

  @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“坑”

  岁末年初,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,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。“保障就业”“高薪就业”的承诺可信吗?“工资没发,先交了一堆‘工杂费’”这事儿靠谱吗?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?近日,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,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,小心入坑。

  岗前培训变成“培训贷”

 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、某信息公司,虚构招聘员工事实,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,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,并虚假承诺高薪,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,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,收取培训费用。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,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,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,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。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,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。

  实践中,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、采用“招转培”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,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,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、培训费、违约金等费用。法官提醒,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,慎重对待各类“培训贷”。在发现被骗后,应第一时间报警,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  未上岗先交钱

  2019年5月至7月间,邱某伙同刘某、张某等人,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,通过招聘网站以“某某集团”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,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、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,通过设置考试、考核等环节“刷人”,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、服装费、门禁卡费、违约金、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。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以虚假招工的方式,多次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已构成诈骗罪,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 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,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,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,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。第八十四条规定,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,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,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;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
  实践中,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,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法官提示,劳动者需擦亮双眼,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“不”,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。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、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,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。

 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

 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,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。2020年3月11日,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、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。杨某申请劳动仲裁,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.95元、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.47元等。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,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。

 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。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,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,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,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,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。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,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,系单方证据,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。

  法院经审理认为,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,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。经法院释明,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,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。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,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,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,法院不予支持。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。

 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,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。拍卖公告、招标公告、招股说明书、债券募集办法、基金募集说明书、商业广告和宣传、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。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。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,可以构成要约。

  法官介绍,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,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,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。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,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、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,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,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,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,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。

  周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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